此书以“河图”为纲,开篇首列“河图”,继而解说论证。其最大特色就是把“河图”的五十五数分为本数与虚数。所谓“本数”,就是布于图之四方、四维之数,共为四十。四方即东西南北;四维即东南、东北、西南、西北。北方之数为一,东方之数为三,南方之数为九,西方之数为七,东南方之数为四,西南方之数为二,东北方之数为八,西北方之数为六。四个奇数一、三、七、九之和为二十,四个偶数二、四、六、八之和亦为二十,所以称“四方、四维共四十”。所谓“虚数”,是指居于河图中央的“天五”与“地十”。
本来,这两个数也是一奇一偶,与其他自然数并无区别。谓之“虚”,是说它们既存在,又不存在。从河图的卦位上看,东西南北均无五与十之数;再从八卦之数看,坎为一,离为九,震为三,兑为七,艮为八,乾为六,巽为四,坤为二,亦不见十与五。这就是所谓“四象无五,八卦无十”。但从八卦阴阳奇偶的内在联系看,五与十这两个“河图”之虚数又是存在的。例如,坎卦之数为一,向乾卦方向运行,成六,中含五。再如离南一数、坎北九数相合便是十。其余类推。
雷思齐把《易图通变》的“河图”之说应用到《易》学“筮法”的解释之中,认为筮法本身包含着数,数之推演就能导出河图来,这就把占筮之学与《易》的宇宙发生模式统一起来,初步具有世界统一论思想和辩证法思想。他以“图”来演示《易》的象数之学,又由此而伸发其发展的观点,较少神秘成分,对道教方术和教理的建设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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