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氏救女
明朝崇祯末年。河南,山东大旱,而且还闹蝗灾。那时候,连草根木皮都让人吃了个干净。人们没了办法,因为过度的饥饿都发了狂,闹出了人吃人的
恐怖事件,都把活人当作粮食,就连官府出令严禁也是徒劳。那些妇女小孩,更是被人拉到市场以“菜人”为名,公然买卖。人家买了之后,就象杀猪宰羊一样的把他们屠杀做菜。
原来有个姓周的商贾,从别的地方回去。一日到一家饭店吃饭。厨师说“客官稍等,肉卖完了。”一会儿,只见他们拽了二个少女进了厨房,随之听厨子喊道“客人等好久了,先把个女人的胳膊剁下来。”这周商贾听到这话,惊吓非常,赶忙进出制止。然而,还是没来得及,一少女的胳膊已随着一声惨号给活生生的卸了下来。另外一个少女在一旁吓得面无人色,一个劲的颤抖,当她看到这个周商贾时,哀嚎着求他说“求你帮帮我,要么让我快点死,要么救我出去。”这周商贾看到这么一幕人间惨剧,不禁动了恻隐之心,就出了些钱把她买了下来。那个给活生生当猪羊卸了膀子的少女,已然是救不活了。也只好给了她心脏一刀。后来这周商贾因为一直无后,就纳了这少女为妾,竟生了一个男孩。奇怪的是,这小子的右臂上有一圈红丝,自腋下直绕到锁骨上,宛如那个断臂而死的少女。世人都说这男孩是来报恩的,后来为这周商贾传了三世的香火。
小的时候,走过这周商贾的坟地时,我家的老仆告诉我说:“这是周商贾的坟地,就是那个都说他本该无后,却因为一善而延三世的那个人。”
周氏救女 原文
景城西偏,有数荒冢,将平矣。小时过之,老仆施祥指曰:“是即周某子孙,以一善廷三世者也。”盖前明崇祯末,河南、山东大旱蝗,草根木皮皆尽,乃以人为粮,官吏弗能禁。妇女幼孩,反接鬻于市,谓之菜人。屠者买去,如刲羊豕。周氏之祖,自东昌商贩归,至肆午餐。屠者曰:“肉尽,请少待。”俄见曳二女子入厨下,呼曰:“客待久,可先取一蹄来。”急出止之,闻长号一声,则一女已生断右臂,宛转地上。一女战栗无人色。见周,并哀呼:一求速死,一求救。周恻然心动,并出资赎之。一无生理,急刺其心死。一携归,因无子,纳为妾。竟生一男,右臂有红丝,自腋下绕肩胛,宛然断臂女也。后传三世乃绝。皆言周本无子,此三世乃一善所延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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